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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6 15:37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55)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26)等文件要求,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对有申报意愿的主体进行了初审,新乐市春种植专业合作社符合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要求,现拟定上报新乐市春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新乐市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5617日至2025623日,联系电话:0311-88581244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