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及基地(场所)的通知
全市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石农〔2026〕8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科技示范主体及科技示范基地(场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要求
在新乐市范围内,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及种养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主体要有明确的主导品种及示范技术,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
二、科技示范基地(场所)遴选要求
遴选示范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场所)。每个基地(场所)须明确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和观摩计划,要充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申报材料
拟申报科技示范主体或科技示范基地(场所)的企业填写《新乐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基地(主体)申报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本次遴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遴选各产业年度主推品种及主推技术,将申报表盖章后一并报送至科教信息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snyncjkjk@163.com。
联系人:马俊赢 电话:0311-88581244
附件:新乐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基地(主体)申报表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新乐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科技示范基地(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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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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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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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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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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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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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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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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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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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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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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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产品通过何种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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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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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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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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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简介 |
(基本情况、生产规模、经营、技术等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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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申请认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主体)职责,保证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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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意见 |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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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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