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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补充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4:41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补充遴选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遴选一个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

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民合作社。

  • 申报条件
  1. 种植规模在1000亩以上。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
  2. 五年内享受过类似项目的,不再享受本次项目补贴。
  • 资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 支持环节

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着力提高大豆大垄密植、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等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 补助方式

实行以奖代补报账制管理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现场验收后,符合条件的及时拨付资金。

  • 申报日期

请有意愿的申报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2024年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于202659日前报农业农村局221办公室。

附件:2024年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合作社)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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