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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优质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26 14:13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新乐市优质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

续建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扩种油料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河北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油的主要任务,聚焦花生产业,根据《优质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我市实际遴选新乐市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主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 实施主体职责

建设高油酸花生繁种基地,提高花生加工仓储能力

  • 实施主体要求

单茬种植1000亩以上;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有适应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具;有较好的水利灌溉条件;有花生加工仓储能力;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优先;在沙河、木刀沟沿岸沙地带之内;与科研院所或种业及深加工企业有广泛的合作关系。

  • 实施主体地遴选办法

    按照实施主体要求进行筛选,有意向的企业、实施主体填报《新乐市优质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申报表》,于202661日前报农业农村局221办公室

 

 

附件:新乐市优质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