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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3 11:34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本报告由前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概述:2016年,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入推进执法系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不断提高执法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政务信息、办事指南、各类动态等共计69条。发布了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工作计划、规划总结、部门规章、政务动态和财政财务等项目。
(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四个清单”公开。涉及我局行政权力清单10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监管清单7项具体内容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切实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我局今年重点实行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工作。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依据招投标程序,发布至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三)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市容市貌夏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出门即上岗工作制度》、《城市容貌“两清两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我局出台的红头文件、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以及将整治活动的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公布至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执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外的申请。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执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二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需要不断创新。四是政务公开时效性不够强。
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信息发布与各室信息报送的沟通协调工作,密切与各室的联系,加快信息更新的速度,提高信息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