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在城区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7分00秒。发放程序为:
    一、10时00分00秒—10时03分00秒,发放预先警报;
    二、10时10分00秒—10时13分00秒,发放空袭警报;
    三、10时20分00秒—10时23分00秒,发放解除警报。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