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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2009〕132号)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石政发〔2009〕3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清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共同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人口普查所需经费。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2009〕132号)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石政发〔2009〕34号)文件精神,这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财政部门要在保证普查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人口增加、普查难度增大、普查员补贴等因素,对按规定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人口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普查。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调,也可以从社会招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选调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五、加大普查宣传力度。人口普查涉及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个人,需要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工作要求和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参与、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的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六、认真履行普查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这次普查工作中,统计部门负责人口普查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户口整顿工作;计划生育部门要协助做好人口核实工作;宣传部门负责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人口普查筹措资金,保证工作经费;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普查区划分工作;劳动、人事、卫生、民族宗教、工商、司法、建设、房管等部门也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的落实。
附件:新乐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计划 人口 普查 统计 通知
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印
附件:
新乐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忠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史战英 政府办副主任、经研室主任
秦福利 市统计局局长
杨建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小喜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国玉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田五申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白建敏 市统计局副局长
相军红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喜兵 市宗教局副局长
王志贤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会建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甄剑飞 市司法局副局长
范丽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聪敏 市就业局副局长
郭翠英 市建设局副局长
路双军 市房管办副主任
沈建英 市农业局纪检书记
王建成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刘玉军 市工商局纪检书记
田俊英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杜增敏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于丽辉 市政府经研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白建敏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