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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乐市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5:49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乐市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新乐市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开展全市农村国土绿化,积极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营造林任务,努力提高我市生态建设水平。根据《河北省总林长令》(〔2023〕1号)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土绿化工作安排部署,以实施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美丽乡村为抓手,以国家、省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构筑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作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任务目标。今年,全市计划安排营造林绿化任务0.335万亩(人工造林0.035万亩,森林抚育0.3万亩)。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村庄绿化提升村5个。
(二)重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平原绿化、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工程,继续做好道路、河流、村庄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春季全部完成人工造林年度任务0.035万亩、森林抚育0.3万亩。
1.平原绿化工程。安排造林任务0.035万亩,涉及12个乡镇(街道)。一是农田林网建设。以田间路为框架,以一路两行树为标准,因地制宜确定种植树种,可选择栽植法桐、白蜡、栾树、金叶榆、海棠、苹果等树种,创建省级森林乡村的村庄,田间路林网不能残缺。二是村庄绿化。结合村庄绿化提升,对我市面貌提升村(东安家庄村、南城西村、贯上村、三里铺村、班家庄村)实施绿化美化。村内街道分区栽植白蜡、栾树、国槐、法桐、海棠、金叶榆、樱花、苹果、桃、樱桃等树种,打造一街一品,树下栽植多年生花卉;农村小游园、小果园栽植园林景观树种、常绿小灌木或花卉;对耕地以外的严重沙化区域、坑塘、沟渠周围等区域,以绿化美化为目标,增加农村绿量,改善生态环境。
2.森林抚育工程。安排任务0.3万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量质并重的可持续经营原则,通过实施浇水、修枝、补植、间伐等人为抚育措施,加大对中幼林、成熟林、过熟林的抚育,改善林分结构,促进林木正常生长,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3.创建森林乡村。创建1个省级森林乡村(邯邰镇西张村)。要按照《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村庄绿化美化提升和创建省级森林乡村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林草字〔2023〕2号)文件精神,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逐条对照评价指标,抓紧春季有利时机,在原有绿化基础上,以“四旁”植树、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空心村绿化、环村林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荒地、荒废地、边角地等开展乡村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主要栽植白蜡、栾树、国槐、法桐、海棠、金叶榆(槐)樱花等生态观赏品种,营造“环村林”“街边林”和绿美廊道,改造提升、增林扩绿,接受石家庄市林业局初选。
4.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国土绿化大规模开展。一是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单位、驻新部队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二是推行“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按照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参加劳动等八种尽责方式,参见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全市适龄群体开展义务植树,提高植树尽责率。
三、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适合当地立地条件和群众种植意愿的树种。其中:生态林乔木树种可选择杨树、国槐、刺槐、柳树、法桐、白腊等,生态林灌木树种可选择金叶榆、紫叶李、紫荆、海棠等;经济林树种可选择苹果、梨、桃、石榴、枣等(葡萄除外)。高压线下、地下线缆、燃气管道附近,提前与主管部门联系,按照电力、通讯、燃气等部门线路设施运行安全要求,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苗木标准。选用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枝芽充实、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生态林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3公分以上,生态林灌木树种地径应达到2公分以上,经济林苗木规格要求2年生嫁接苗(一级苗);村庄绿化选用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3公分以上,灌木树种冠幅应达到50公分以上。要尽量选用本地苗,就近起苗调运原则。
(三)小班面积。平原绿化工程要求相对连片达1亩以上,村庄绿化工程按照实际栽植株数折算面积。
(四)造林密度。平原绿化工程乔木每亩不低于55株,生态林灌木每亩不低于220株;经济林每亩不低于45株。
(五)栽植要求。主要采取穴状整地,乔木树种按株行距打坑标准60×60×60cm。灌木栽植按相关技术标准种植。
(六)栽后管护。要坚持造管并重,加强栽后管护,做好浇水、刷白、定干、培土等管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85%以上。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概算
2023年绿化新造林0.035万亩,需补助资金约150万元。
(二)补助标准和来源
1.平原绿化。一次性给予造林补助每亩500-700元(以验收合格面积及上级资金实际测算为准),并每亩每年给予占地补助1200元,连补三年。
2.村庄绿化。一次性给予苗木补助每亩500-700元(以验收合格面积及上级资金实际测算为准),并每亩每年给予管护补助500元,连补三年。
以上绿化工程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林业项目资金23.13万元,不足部分市财政负责筹措。我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造林结束经第三方验收后,按合格面积拨付资金。
3.森林抚育资金由林木所有者自筹。
五、进度安排
3月10日前各乡镇、相关单位完成地块、苗木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3月12日后全面开始栽植工作。
4月20日前,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5月-11月,加强林木管护,做好森林抚育工作。
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六、责任分工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项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栽植质量,建立、完善绿化档案。
2.市政府督查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造林绿化的督导检查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筹备、监管等工作。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以上道路两侧路树的栽植、管护工作。
5.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绿化工作。
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美丽乡村的绿化工作。
7.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工作。
8.各乡镇(街道)负责平原绿化、森林抚育、村庄绿化等各项绿化工作的落实,并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对新造林进行登记造册、检查验收、造林补贴发放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乐市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负责农村国土绿化的协调、指导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国土绿化作为年度重要考核指标,各乡镇(街道)要把营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力推进,对各自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要强化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导组,对乡镇(街道)造林绿化进行巡回督导检查,深入一线、到乡进村,及时掌握造林进展和造林质量,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对造林绿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出现虚报瞒报、数据不实等问题,严肃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要在黄金时间、新乐市发布开辟专栏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造林绿化好的经验、先进典型、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迅速掀起全市造林绿化高潮。
(四)精心组织施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营造林绿化任务,制定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案,做好组织发动、资金筹措,落实造林地块和苗木准备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年度造林绿化工作。要落实乡、村、造林主体三级责任制,严把整地质量关、苗木质量关,落实后期管护机制,从整地挖坑、苗木标准、浇水栽植到栽植后的抚育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避免重栽轻管,浪费财政资金。
(五)创新造林机制。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市场化运作,社会投资的方式,积极开拓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二是积极鼓励、支持造林个体、集体、农民合作组织、社会企业等发展林果产业和商品林,引导造林绿化向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发展,形成规模效益。三是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广泛采用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模式,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公司、合作社、家庭林场等造林主体参与造林管护工作。
 
附件:1.新乐市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2.新乐市2023年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新乐市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宫世友 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张会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康 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旭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姚红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丁建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耀伟 市财政局局长
颜景渊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曲 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洪波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潘雪峰 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台)主任(台长)
盖志平 国网新乐市供电公司经理
刘云峰 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王晓飞 彭家庄乡党委书记
徐海丰 长寿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进府 承安镇镇长
乔建成 邯邰镇镇长
房献浩 马头铺镇镇长
张 莉 正莫镇镇长
张 良 大岳镇镇长
白丽霞 杜固镇镇长
锁云峰 东王镇镇长
陈 淼 化皮镇镇长
安晓伟 协神乡乡长
王会军 木村乡乡长
 
 

附件2

新乐市2023年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任务合计(亩)

平原绿化(亩)

森林抚育(亩)

村庄绿化(亩)

长寿街道

1066

 

1046

20

承安镇

765

 

745

20

邯邰

244

 

224

20

马头铺镇

77

 

57

20

杜固镇

92

70

22

 

东王镇

111

 

91

20

化皮

149

 

129

20

大岳镇

147

 

137

10

正莫

32

 

22

10

协神乡

447

120

327

 

彭家庄乡

10

 

0

10

木村乡

210

 

200

10

合计

3350

190

3000

160

注: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规定,人工造林是指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迹地和林冠下通过人工营建森林的过程,包括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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