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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乐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16:32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乐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新乐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种养结构优化,促进奶业振兴,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通过以养代种,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奶业振兴为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的积极性,推动种植结构向粮改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降低饲草料成本,促进草食家畜养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种养双赢。
二、基本原则
1.种养结合,草畜配套。根据我市草食畜种、存栏量及规模化程度,坚持“为养而种、以养带种”,合理确定饲草料品种及种植规模,实现草畜配套、就近转化,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2.分类指导,技术支撑。尊重种养双方意愿,根据我市农业资源条件和种植习惯,合理选择粮改饲的种植模式,推广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饲草料,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3.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注重市场需求主体的作用,有效激发养殖企业、家庭牧场和专业收贮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高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3年完成青贮面积4万亩以上、青贮10万吨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场建成自有或合同流转订购的青贮玉米种植基地。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玉米全覆盖,肉牛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实施内容
1.补助对象。我市区域内现存肉牛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等形式收贮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企业、合作社)。
2.补助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以实际收贮量为标准,对收贮全株玉米进行青贮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493万元,按照收贮主体实际收贮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米贮量800公斤折算,每吨全株玉米青贮补贴标准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最高补贴资金数额,每吨补贴不得高于49元。可对较大规模的收贮主体实行补助封顶的政策措施。
4.补助方式。粮改饲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全株玉米收贮完成后,根据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补贴,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变更实施主体。
五、实施步骤
粮改饲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项目申报。粮改饲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申报,需提交营业执照、申报表、与种植户签订的收贮协议或土地承包(流转)协议等资料,报新乐市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2.确定承担单位。项目经新乐市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1)审核后,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和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国家项目政策、承担内容数量、补助资金等信息,做到项目政策公正透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承担单位。
3.项目验收。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由饲料办、实施粮改饲项目的部分牛场代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全株玉米青贮量进行精确测量,同步测量,同步验收。第一步:收贮前对每个项目单位的青贮池及上年剩余全株青贮玉米进行测量;第二步:收贮完成后进行现场测量和验收,核算出实际收伫立方米数,然后按照密度系数0.8吨/立方米的折算方式,确认实际收贮吨数。
4.验收结果公示。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验收结果、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和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资金拨付。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结果和拨款申请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做好粮改饲项目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新乐市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和新乐市粮改饲技术专家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分别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项目日常工作和项目技术推广、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作条件。
2.强化项目管理。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督导推动和抽查验收等工作。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核查工作。项目实施结束后,积极迎接上级绩效考核,为下年度争取粮改饲项目资金打好基础。
3.做好技术推广和服务。粮改饲项目技术专家领导小组要结合我市种养现状,制定技术指导措施,对享受补贴的户(场)登记造册,目标任务落实具体人。要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技术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确保收贮数量及质量,为粮改饲项目成功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资金管理。粮改饲项目资金的主管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二是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青贮饲草料收贮完成后,根据实际收贮量,验收合格方可补贴,做到款物相符、帐款一致。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加强宣传引导。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市粮改饲项目建设对推动我市农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社会各方关注畜牧业发展,为粮改饲项目工作营造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