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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乐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
提质跃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乐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
提质跃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乐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提质跃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新乐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提质跃升
工作方案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打造高水平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我市“县域经济攻坚提升年”,为全面推动我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质跃升,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严格落实全市县域经济振兴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抓产业、抓企业、抓项目、抓品牌,坚持存量优化和增量引育并举,加快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实现集约集聚集群发展。
(二)2023年主要目标
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总体实力和发展质效快速提升,确保全年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以上,奋力争取集群营业收入增速突破14%。加速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1家。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产业链协同工程
1.强化率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各产业、企业错位发展、差别竞争,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结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示范带动其他集群集聚发展,形成集群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完成,不再逐项列出〕
2.招引头部企业。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我市县域特色产业企业为重点招引目标,加大与省、市知名企业对接力度,积极招引产业链主企业,并推动落地。利用好省、市组织的国际对接会、博览会等平台,充分展示我市营商优势,吸引国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外资企业来新投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推进固链强链。坚持“项目为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鼓励现有集群企业加大投资、扩大生产,夯实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根基。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终端产品企业,持续招引产业链关键企业、关键项目落地,盯紧前期、在建、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类项目早日达产达效,为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供坚强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4.持续培育新产业。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精准承接北京产业链梯度转移和产能拓展转移,主动对接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工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在县域落户。结合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大力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努力打造具有未来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深入推进企业壮大工程
1.强化“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落实“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机制,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核心领域,鼓励引导集群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力争年内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强化上市挂牌企业培育。筛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盈利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集群企业,纳入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联合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优质服务机构,对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开展精准培育和跟踪指导,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关键阶段重点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强化高端高新企业培育。推动高端高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科技领军企业和“瞪羚”企业,力争年内县域新增1家领军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完善“百校千企”产学研平台,推动集群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服务县域特色产业,确保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根据企业需求派驻科技特派团(员),支持集群“领跑者”企业引进院士、专家,实现有需求的“领跑者”企业科技巡诊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4.强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积极推动集群小微企业合并整合、升规入统,筛选有产品、有市场、有潜力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持续开展培育扶持,力争尽快达到入统入规条件。狠抓新建投产入统,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入统、早见效。(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深入推进转型提质工程
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集群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力争年内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家;鼓励集群内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年内备案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2.推动智转数改。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分行业分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标准,加快形成“集群行业标杆”。引导企业上云用云,做好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工作,实现集群内规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3.力促转型升级。围绕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加紧谋划、储备、建设一批优质项目,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实行节能降碳改造,应用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设备,降低能耗排放,提高运行能效,培育绿色制造标杆企业,以标杆引领集群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4.强化协同发展。落实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不断畅通集群协作网络,增强专业化配套能力,引导我市特色产业集群深耕细作,争创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四)深入推进品牌提升工程
1.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充分发挥质量标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深化重点区域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诊断和质量帮扶,每年帮助1家集群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助力2家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品牌推介,借助“中国品牌日”和国内外知名展会等平台,扩大集群企业知名度及影响力,积极引导有意愿的集群注册集体商标,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2.扩大产业影响力。立足当地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聚焦一县一业、一镇一品,推动创建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支持有条件的集群建设特色产业指数发布平台,发布产业指数,增强市场话语权。推动会展赋能产业集群,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示,不断提升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在国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3.增强工业设计渗透性。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进集群、进企业,精准开展双向对接活动,鼓励集群内企业对产品外观、结构和功能进行改进优化。鼓励和支持一批设计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高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和水平。组织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工业设计协会与集群企业对接融合,力争年服务企业1家,助力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引导专利申请量的提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推动发明专利审查增速提效。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引导集群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新增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1项以上,提升重点企业、重点产业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涉及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第一时间受理解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五)深入推进产业生态优化工程
1.提升服务能力。鼓励集群企业、行业组织共同打造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转化、网络电商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相关协会在内部协作、外出招商和组织会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聚焦企业发展实际,对县域中小企业开展主题培训、精准对接等公益服务,力争全年举办服务活动5场次以上,服务企业100家(次)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2.提升园区能级。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吸纳效用,引导产业入园集聚,不断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探索推广用能、用水、用气低成本保供方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要素成本,打造具有坚强配套服务的低成本园区。推广“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厂房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等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升级改造,创建绿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强化金融服务。完善政银企联动机制,常态化摸排集群企业资金需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融资对接,联合金融机构开展进集群、进企业活动,积极推动为“领跑者”企业设计开发无抵押、无担保专项信用贷款产品,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争取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集群企业建立合作;用好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4.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落实好市级产业支持政策。实施县域科技跃升计划,加大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奖励力度。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制度,开展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提供快捷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5.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发挥电子商务拉动消费与促进转型作用,鼓励传统企业通过设立电子商务企业或开设网店开展经营。积极推动制造业重点企业、外贸优势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自建或通过第三方知名平台,以自主品牌方式开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新媒体直播交易,打造网销优势品牌,提升品牌附加值。鼓励国内、省内优势电商、跨境电商、直播企业批量打造石家庄优质特色网销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问题会商解决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协调集群发展重要事项。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指导,力促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升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责任担当,对标先进分析差距,聚焦短板不足,全力攻坚突破,加快提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实力。
(二)落实督导推进。强化督导调度,落实“月调度、季通报”的督导推进机制,积极采取“通报、报告”等工作促进手段,行业条块结合,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强化考核激励,统筹考虑产业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因素,积极筛选培育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和新增产业集群,对争列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培育新集群工作积极的乡镇(街道),在年度考核中作为加分因素。
(三)强化包联帮扶。落实领导包联帮扶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机制,通过走访座谈、现场办公等方式,全力解决集群及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及时提交包联市领导研究,或提请省、市部门支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认真落实领导全覆盖包联产业集群的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逐户摸排骨干企业问题需求,及时给予精准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