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模式
新乐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15:4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3〕155号)、《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的函》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为出发点,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办理工作。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并依托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全覆盖,通过“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二、工作任务
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全力参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新乐市辖区内推行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有关工作。
(一)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各乡镇(街道)要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准备政务外网环境,提供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应有的计算机、高拍仪、打印机设备,并配备专业的不动产登记代办人员,统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备(备案表见附件)。
(二)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协调负责本地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技术单位,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接入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依托市级统一部署的互联网+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办”系统,实时接收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推送的登记申请,完成审核、登簿后,在线反馈登记结果,并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核实已有地籍调查成果,做好更新完善,确保数据满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需要。
(三)做好不动产登记代办人员培训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代办人员的管理,组织搞好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确保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办理依法依规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向乡镇(街道)延伸的领导小组(附件1),坚持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尽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的落实落地。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规范建设,配备人员,购置设备,要常态化组织做好新增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及测绘等基础性工作,全力负责不动产登记代办服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强化保密意识。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档案材料是重要的财产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关系群众和企业的重大利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要不断从多角度、多层次强化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代办人员管理,做到全员知法、懂法、守法,筑牢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防线。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动员,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服务内容,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附件:1.新乐市推进农村不动产“就近办”领导小组
2.不动产登记代办员备案表
 
 
附件1
 
新乐市推进农村不动产“就近办”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会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建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王 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王晓飞 彭家庄回族乡党委书记
徐海丰 长寿街道办主任
张进府 承安镇镇长
乔建成 邯邰镇镇长
房献浩 马头铺镇镇长
白丽霞 杜固镇镇长
锁云峰 东王镇镇长
陈 淼 化皮镇镇长
张 良 大岳镇镇长
张 丽 正莫镇镇长
安晓伟 协神乡乡长
王会军 木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王谦担任,成员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组成。
附件2
XX乡(镇)不动产登记代办员备案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