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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新金融机构: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中共石家庄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决定于6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通过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时间步骤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全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要坚持守正创新,多渠道多形式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涉非风险提示、典型案例警示、防非技巧展示等方式集中发声,再次掀起宣传高潮。
(二)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9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新金融机构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确保宣传工作成效。
2.具体实施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新金融机构要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按照石家庄市委金融办要求,为扩大宣传声势,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驻新金融机构要同步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3.总结提高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活动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重点针对养老、投融资、涉农、市场零售、文旅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关注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等非法集资噱头,以及通过社交媒体软件、短视频平台和非上架APP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模式等,加强风险预警提示。要结合风险苗头隐患,及时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要加强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使“远离‘保本高收益’”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拓宽宣传阵地。要巩固电视、报刊杂志、短信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要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阵地,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靶向投放。要有效利用公交、地标建筑、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等户外媒介,增强宣传渗透力。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
(三)创新宣传方式。紧扣群众知识盲区和认识误区,通过短视频、短剧、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推出更多有温度、接地气、能易理解、吸引人的防非宣传作品。发挥好我省防非宣传大使巩立姣名人效应,探索建立本辖区、本行业特色宣传示范点。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提升宣传互动性,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前期防非短视频征集大赛活动成果,通过官网、官微、官方视频等渠道广泛开展优秀视频展播。要因地制宜、结合特色,将宣传月活动与各乡镇(街道)、各行业有关活动有机结合。要建强志愿宣传队伍,发现和发展一批群众中有意愿开展宣传工作的群体,将国家政策、防非知识及时转化为生活语言,潜移默化为群众自觉行动,积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发动“人民战争”同防同治。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构筑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阵地;要在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有关知识;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学法、普法、知法、守法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严防干部职工和所在分管机构组织或者参与非法集资;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督促引导协会、商会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
(一)市政府办:负责精心组织部署,发挥协调作用,切实加强综合调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各有关部门宣传责任落实,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负责组织开展小贷公司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组织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识、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融媒体中心、网络媒体等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刊登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宣传机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负责撰写高质量防非宣传新闻稿件在省级以上报刊、网络媒体推送报道。
(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非法集资刑事犯罪法律概念、责任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探索把防非宣传与反诈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预警提示各类诈骗伎俩。
(四)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参加“七进”宣讲活动。
(五)市民政局:负责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开展宣传,组织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机构、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宣传教育,针对投资理财、消费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 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七)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依法查处经金融部门鉴定为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八)市住建局:组织协调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九)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组织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识、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十)市交通局:负责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负责组织开展本监管领域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十一)市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组织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识、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非法集资风险。负责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向市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组织通讯运营商充分发挥通信行业基础资源优势,利用线上及线下营业厅、IPTV等业务渠道播放防非标语、海报、视频。
(十二)国家金融监管局新乐监管支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组织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识、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十三)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监管领域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十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局分别负责组织开展矿产领域、卫生领域等行业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制观念教育,确保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十五)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利用现有街面广告载体,增设防范非法集资案件公益海报并添加提示标语,在十字路口、标志性建筑、繁华商业街道等流动人群较多区域,督促有关单位在户外显示屏上每天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十六)驻新各金融机构:负责在本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落实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在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积极组织本系统播放防非宣传标语、视频和张贴海报。
(十七)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台开设专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负责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十八)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在本单位和主(监)管行业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落实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在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积极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市场主体播放防非宣传标语、视频和张贴海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要充分发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制定细化方案,做好本辖区宣传月组织引领、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部门联系沟通机制,配强资源、整合力量、打好组合拳,确保宣传成效。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领域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增进沟通交流。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新金融机构至少报送2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体裁不限,消息、通讯、特写、图片、短视频均可。市政府办将向石家庄市委金融办或石家庄市级媒体积极推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新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形成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请于6月9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报送市政府办421房间;于7月1日前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见附件2)及报纸、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报送市政府办421房间。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宣传月活动情况,将作为2024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有关事项
宣传月期间,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指导中国银保传媒与腾讯、新浪财经、抖音、支付宝联合推出“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非宣传系列主题活动,举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知识答题活动(参赛指引另行通知),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6月起,《中国银行保险报》将开辟防非宣传月专栏,主要报道各地、各单位和各金融机构防非处非良好做法和防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刊载重要风险提示、典型案例、防非拒非经验技巧等,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银行机构积极报送优质宣传素材。
联系人:白玉敏,联系电话:13230182321
邮 箱:xlszf001@126.com
附件:1.联络人员报名单
2.新乐市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联络人员名单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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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新乐市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七进”等宣传活动 |
活动场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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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群众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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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
播报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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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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