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新乐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改饲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乐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新乐市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改饲项目
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粮改饲项目工作,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种养结构优化,促进奶业振兴,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通过以养带种,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粮改饲项目资金108万元。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的积极性,优先支持规模奶牛、肉牛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奶业振兴为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种植结构向粮改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降低饲草料成本,促进草食家畜养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种养双赢。
二、绩效任务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储量,全面提高种、收、储、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改饲项目完成青贮面积0.9万亩以上、青贮2.3万吨以上。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玉米青贮全覆盖,肉牛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补助对象。我市区域内现存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社会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企业、合作社)。
(二)补助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工作,以实际收储量为标准,对收储全株青贮玉米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米储量800公斤折算,每吨全株玉米青贮补贴标准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每吨补贴不得高于47元。对较大规模的收储主体实行补助封顶的政策措施。
(四)补助方式。粮改饲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全株玉米收储完成后,根据实际收储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补贴,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变更实施主体。
四、实施步骤
粮改饲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项目申报。粮改饲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申报,需提交营业执照、申报表、承诺书等资料,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
(二)确定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经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后,在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国家项目政策、承担内容数量、补助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做到项目政策公正透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承担单位。
(三)项目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验收组,监督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全株玉米青贮量进行测量,同步验收。第一步:收储前对每个项目单位的青贮池进行测量;第二步:收储完成后进行现场测量和验收,核算出实际收储立方米数,然后按照密度系数0.8吨/立方米的折算方式,确认实际收储吨数。根据实际收储吨数由农业农村局党组决定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
(四)验收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局将验收结果、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在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资金拨付。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做好粮改饲项目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新乐市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韩英辉、党组成员王旭庆和财政局党组成员尚增虎等组成(附件1),全面负责我市粮改饲项目重要事项决策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项目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作条件,确保项目资金到场到户、政策落实取得实效。技术专家组由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中心、畜牧股和饲料办技术人员组成(附件2),负责粮改饲项目技术推广和服务,帮助收储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督导推动和抽查验收等工作。做到草、窖、款一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核查工作。项目实施结束后,积极迎接上级绩效考核,为下年度争取粮改饲项目资金任务分配打好基础。
(三)做好技术推广和服务。粮改饲项目技术专家组要结合我市种养现状,对享受补贴的场(户)登记造册,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技术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确保收储数量及质量,为粮改饲项目成功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资金管理。粮改饲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青贮饲草料收储完成后,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收储量补贴资金,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市粮改饲项目建设对推动我市农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宣传粮改饲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社会各方关注畜牧业发展,为粮改饲项目工作营造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