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分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三场硬仗”工作部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滋生和蔓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成立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成立防非志愿队的重要意义
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当前,非法金融活动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呈现出线上线下交织、跨区域作案等特点,防范难度不断加大。成立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队(以下简称“防非志愿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范宣传工作,有助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提高防范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营造
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坚持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积极招募志愿者,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共同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二、防非志愿队的组建要求
(一)志愿者招募。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积极发动社区工作者、学校教师、退休干部、法律以及金融从业人员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参与。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热心公益事业,愿意无偿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工作。(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向群众讲解金融知识和防范技巧。(4)对金融知识有一定了解,有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参与过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或具备金融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二)防非志愿队架构。设立一支市级防非志愿队,队长由市政府办金融管理股负责人担任,负责防非志愿队的日常组织管理、活动策划与协调等工作,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社工部、市法院、市检察院、新乐金融监管支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局、市教育局、开区管委会各推荐1名干部职工,市委宣传部推荐3名自媒体从业人员,市委社工部推荐3名社区工作者,市教育局推荐3名学校教师,市老干部局推荐3名退休干部,市司法局推荐3名法律从业人员,新乐金融支局推荐3名金融从业人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设立一支防非志愿队。以上单位填写《新乐市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队统计表》(详见附件),于7月10前报送至市政府411房间。要建立防非志愿队成员信息档案,对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登记和管理,以便于开展培训、服务安排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防非志愿队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金融机构网点、进企业、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手册、折页、海报等,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特征、常见形式及危害,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现场讲解金融知识,如合法金融机构的识别、正规投资理财渠道、金融风险防范技巧等,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和风险意识;播放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视频、微电影等,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示真实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二)协助开展防非活动。配合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在社区活动中心、学校礼堂、企业会议室等地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或金融从业者为群众授课,深入浅出地讲解金融政策法规、金融产品知识以及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方法;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在日常金融消费和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专业的金融咨询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群众对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举报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志愿者在日常宣传活动中,要密切关注身边群众的金融行为动态,注意发现和收集非法金融活动的可疑线索,如高息揽储、非法股权融资、网络金融诈骗等,并及时向当地金融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反馈,协助执法部门及时查处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四)参与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号召,参加防非集中宣传月、集中宣传日等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志愿者的宣传引导作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防非志愿队的培训与管理
(一)培训内容。各单位防非志愿队要加强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金融知识培训,包括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政策、常见金融产品特点与风险、非法金融活动的特征及识别方法等内容,使志愿者具备扎实的金融知识基础,能够准确地向群众讲解金融知识。二是宣传技巧培训,涵盖宣传资料的制作与使用、现场讲解技巧、沟通与交流方法、案例分析与讲解等方面的内容,提升志愿者的宣传能力和沟通效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能够吸引群众、深入人心。三是安全知识培训,由于宣传活动涉及在公共场所开展,为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培训中应包括安全防范知识,如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紧急疏散原则、户外活动安全注意事项等。
(二)培训方式。各单位防非志愿队要因地制宜开展培训。一是集中培训,由党政办或邀请相关金融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方式,系统地传授金融知识和宣传技巧。二是线上培训,利用线上学习平台、视频会议软件等工具,开展网络培训课程,方便志愿者随时随地学习金融知识和宣传技能;同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为志愿者提供最新、最实用的金融信息和宣传素材。三是实地培训,组织志愿者到投资者教育基地、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教育基地等场所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通过与工作人员的交流互动,直观地了解金融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增强志愿者对金融知识的感性认识。
(三)管理制度。各单位防非志愿队要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志愿者服务时间记录制度,对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的时间进行详细记录,作为志愿者考核评价和表彰奖励的依据之一。二是制定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积分兑换、星级认证等激励回馈,对不适合的志愿者进行劝退,确保防非志愿队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将防非志愿者纳入防范非法集资奖励举报范围,对志愿者举报的非法集资线索一经查实,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注重精神激励,为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证明、颁发荣誉证书等,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防范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防非志愿队要通过“石志兴石”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立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开展防范非法金融志愿活动。
(二)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属地教育部门等单位和组织进行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防非志愿队的组建和活动开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局面。
(三)制定计划,稳步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防非志愿队组建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防非志愿队的组建工作,并于7月13日前将防非志愿队组建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同时,要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精心策划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渠道,对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防非志愿队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中共新乐市委社会工作部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