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函〔2025〕67号)要求,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及普查范围
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的普查数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新乐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农业普查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抓好本地普查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单位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卫星遥感影像、行政边界和其他数据信息等。
(三)加强经费保障
新乐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市级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统计部门要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四)加强人员选配和培训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选聘。乡、村两级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责任意识等因素,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两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拔优秀培训师资,在普查知识、调查技能、统计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两员”熟练掌握普查业务和流程,
四、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函〔2025〕67号)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抓好普查工作落实。
(一)依法依规普查
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强化数据质量
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要求,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准确、完整。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新乐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乐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 张 昱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崔绍鹏 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副主任
吴朱立 市统计局局长
尚增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晶晶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成 员: 曹彦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琪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沈腾维 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正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牛宗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月霞 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建坡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丽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军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韩金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李兆辉 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党组成员
刘 辉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赵冬杰 市水利局水资源综合管护中心副主任
新乐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辉同志兼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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