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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6-03-20 19:15 来源:财政局 【字体: 打印
附件4        
新乐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收费        
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1 驾驶许可考试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6〕42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发改公价[2024]290号 河北省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
报名费:5 元 / 次 / 人。
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100 元 / 次 / 人。
道路驾驶考试:汽车类:170 元 / 次 / 人。
摩托车类:80 元 / 次 / 人。其它机动车类:130 元 / 次 / 人。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考试费新办每人每次 260 元,增加。小型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试费每人每次 190 元。
二、教育考试考务费        
教育部门 2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务费 冀财综〔2014〕90号,冀财非税[2024]1号,冀发改公价[2024]1688号,冀财非税函[2025]1号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15 元。非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中,体育与健康科目为每人每科 15 元,信息技术科目为每人每科 5 元,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为每人每科 5 元。
分成:一、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元,其中,省级3元,市县12元。市级与所辖县(市、区)的分成由市级财政部门确定。二、非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报名考务费均为市县收入,市级与所辖县(市、区)的分成由市级财政部门确定。
监督举报电话:8858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