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政协新乐市七届五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政协新乐市七届五次会议
第 3 号提案的答复
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施工后应及时划上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2023年谋划实施了新乐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该工程共涉及城区30条道路及雨水蓄水池及泵站工程建设,与2023年10月7日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4月底前完工,您提出的施工后未及时施划交通标线问题,由于设计图纸中无交通标线施划工程量,我局相关负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已发现该问题,现正在进行设计变更,变更完成后第一时间安排施工单位对城区内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施划。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