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
创建活动的通知
新乐市各家庭农场:
为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指导创建一批示范家庭农场,提升我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和方式
通过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培育扶持一批规模适度、生产规范、管理科学、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在发展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供给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带动全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评审、发文认定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范围和名额
2024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以“**家庭农场”名称注册(以“**农场”注册的请及时进行更名,否则不予受理),按照家庭农场标准认定的种植、养殖、种养结合等各类家庭农场均可申报。农业农村局将从被评为各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择优向石家庄市推荐2024年度石家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24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数额控制在15家以内。
三、创建步骤、时间及条件
(一)步骤及时间:各家庭农场按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审标准准备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前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改办20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参评。新乐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材料后,对现场进行审核考察,符合标准的认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纳入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
(二)申报条件:各家庭农场按照以下条件申报县级示范家庭农场。
1. 申报主体:2024年1月1日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 从业人员:以家庭成员为主的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家庭农场经营者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积极接受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3. 财务管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家庭经济来源以经营家庭农场收入为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4. 基础设施:承包土地或土地流转相对集中,布局合理,产地环境良好,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有必要的厂房场地和办公设备,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和必要的农业机械,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5. 经营规模:
1.从事种植业,以粮食作物、水果种植为主的,土地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以蔬菜、茶叶、花卉、苗圃生产为主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设施农业生产的面积达到10亩以上。
2.从事养殖业,生猪年出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30头以上,奶牛存栏30头以上;羊年出栏200只以上;兔基础母兔存栏200只以上或者商品兔年出栏5000只以上;肉禽(包括鸡、鸭、鹅)年出栏5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30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0亩以上。
3.林业:平原区林地面积50亩以上。
4.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家庭农场在60亩以上。
6. 生产规范:科技运用、农业装备、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水平较高,综合生产能力较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较高。产品质量好,农业投入品使用严格,有生产记录,产品质量可追溯。无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7. 示范带动:产品销售渠道稳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好,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乐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家庭农场注册情况、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析,开展分类指导,积极帮助家庭农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造条件。
(二)实行动态监测。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作用,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对示范农场实行动态监测,监测情况报告于每年9月20日前完成。对监测评定合格的,继续作为市、县级示范农场,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场资格。
(三)落实优惠政策。县财政专项补助、涉农资金项目要优先安排本级示范农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86196(电子邮箱:xlnjz8581244@sina.com)
附件: 1.新乐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式样)
2.家庭农场土地证明
3.示范性家庭农场考评标准
4.申报材料清单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
申报家庭农场(盖章):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一、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家 庭 农 场 概 况 |
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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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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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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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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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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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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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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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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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亩、头、羽、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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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吨) |
产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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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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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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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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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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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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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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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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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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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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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以上流转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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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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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常年雇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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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大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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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场 主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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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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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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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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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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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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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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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生产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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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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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从事农业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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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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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和近年经营情况报告(约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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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家庭农场土地证明
本人经营家庭农场面积 亩,其中耕地(或水面)面积 亩, 四至范围为 ,全部依法成方连片流转承租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流转年限 年,涉及主要户主是 村的 等 户村民,经营法人主体是家庭农场,并依法工商注册,确保以上情况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
家庭农场 法人签名: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新乐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考评标准(试行)
序号 |
项目指标 |
标准 |
分值 |
评分 |
备 注 |
1 |
主体职业化 (10) |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职业化基本要求。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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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员2人(含)以上从事农场工作,具传承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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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为农业科技示范户,从业人员有专业技术证书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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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或农场主获得过县(市)区及以上农业方面的荣誉和奖励。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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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模适度化 (15) |
经营规模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适度化下限标准。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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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80%以上年限不低于5年,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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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用地手续齐全,使用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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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标准化 (40) |
产地环境良好,田园清洁,相对集中连片,布局合理,种养殖等生产条件较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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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内水、电、路设施配套标准高,涝能排、旱能灌,生产、交通道路畅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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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业要求,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有必要的农业机械,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或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分产业具体要求是: 1、粮油生产等种植业有必要的播种、收割、灌溉、翻耕以及烘干等机械。 2、蔬菜生产有必要的温室、冬暖棚或拱棚等保护设施,能常年生产 3、渔业养殖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建设科学。 4、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复合型家庭农场,需具备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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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各级农技人员建立结对指导关系,科技水平高,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应用程度高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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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定期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可追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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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登记之一,产品质量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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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长势好,品质好,产量高。养殖水平高,品质好,产量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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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规范化 (10) |
建立会计制度及账簿,财务核算规范。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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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场所,具备基本的办公设备。有醒目标示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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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目标明确,生产计划详细,内部职责分工落实。规章制度全面,生产、管理档案齐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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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营市场化 (15) |
主动参加各种展示展销和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开展农商、农超、农居、农校等对接活动,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记录完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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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的加工、冷储、运销等设备设施,产品实现分级、包装、商品化销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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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服务活动,对周边农户发挥较好的示范作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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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活动。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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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销售品牌化(10) |
有注册商标,统一品牌销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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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比普通农户高20%以上,年均纯收入10万元以上,收入水平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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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申报书封皮(1-3参照附件1)
1.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 家庭农场土地证明
3. XX家庭农场简介
4. 农场营业执照
5. 农场对公账户
6. 农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7. 农场经营者个人信用报告
8. 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9. 家庭农场制度
10. 农场小麦(或其他农作物、畜牧养殖)生产技术规程
11.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花名册
12. 承包合同(10张即可)
13. 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注册证明(可提供登录页面截图)
14. 体现农场标牌、农机具、晾晒场地、办公场地的若干照片
凡是复印、复制的证件材料均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法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并署名。涉及本人的本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