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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主体
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25 15:10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马铃薯具有高产、抗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特性,是一种营养丰富的粮、菜、饲、工业原料兼用的农作物。根据《2024年中央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遴选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主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 实施主体职责

重点围绕二季作区多膜覆盖高效种植基地建设、加工储藏聚集区建设两方面进行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种培育、新品种展示。

  • 实施主体要求
  1. 从事马铃薯产业3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马铃薯产业发展,单茬种植500亩以上
  2.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项目资金要设立专门的财务、专门的账簿,单独核算。
  3. 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4. 与科研院所或种业及深加工企业有广泛的合作关系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优先
  • 实施主体地遴选办法

1、按照实施主体要求进行筛选,有意向的企业、实施主体填报《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于2024729日前报农业农村局221办公室

2、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确定名单后,在新乐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重新选择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

3、现在正在享受过类似项目扶持的和曾经享受过的今年不再考虑。

 

附件: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