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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主体
遴选办法
遴选办法
马铃薯具有高产、抗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特性,是一种营养丰富的粮、菜、饲、工业原料兼用的农作物。根据《2024年中央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遴选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主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 实施主体职责
重点围绕二季作区多膜覆盖高效种植基地建设、加工储藏聚集区建设两方面进行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种培育、新品种展示。
- 实施主体要求
- 从事马铃薯产业3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马铃薯产业发展,单茬种植500亩以上。
-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项目资金要设立专门的财务、专门的账簿,单独核算。
- 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 与科研院所或种业及深加工企业有广泛的合作关系,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优先。
- 实施主体地遴选办法
1、按照实施主体要求进行筛选,有意向的企业、实施主体填报《新乐市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于2024年7月29日前报农业农村局221办公室。
2、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确定名单后,在新乐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重新选择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
3、现在正在享受过类似项目扶持的和曾经享受过的今年不再考虑。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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