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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村乡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5:38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木村乡立足政府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并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扎实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2020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木村乡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结合我乡实际,及时规范编制《木村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拓宽公开渠道。2020年,木村乡采用线上线下双公开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便民方向发展。线下主要利用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展板等及时公开公示人员变动、脱贫攻坚、低保、社保等工作情况,同时利用联村干部下村走访,建立面对面、一对一公开渠道,主动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线上进一步用活QQ群、微信群,加强微信公众号“木村乡发布”发布频率,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积极调动群众监督作用。
(三)夯实队伍建设。木村乡组织全乡年轻干部成立信息撰写小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撰写水平,保证信息公开准确性;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年轻干部撰写热情,确保信息报送有效性。
2020年我乡网上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年度报告、工作总结类4条,其他类信息1条。公众号发布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业务不熟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继续推进信息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深入各部门站所职能,全方位、深层次、及时有效地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木村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