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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新乐市 烟草专卖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新 烟存处〔2024〕第009号
不明待查 :
因你(单位)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本局于2024年2月26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新烟存通〔2024〕第1306020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中的证据做出如下处理:
R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R送交河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鉴定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依法移送 处理。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发还(详见涉案物品返还清单)。
当事人(意见及签名): 年 月 日
承办人(签名): 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新乐市烟草专卖局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