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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烟草专卖局2024.3.22寻找当事人公告
新乐市 烟草专卖局
公 告
新 烟公〔2024〕第011号
2024年03月22日,我局在新乐市南环路桥头快递代收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1306021) 查获芙蓉王(硬)陆拾伍条、苏烟(软金砂)贰拾伍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新乐市烟草专卖局(地址:新乐市南环路275号,联系人:成志强,联系电话:0311-85191662)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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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王(硬) |
条 |
陆拾伍(6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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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烟(软金砂) |
条 |
贰拾伍(2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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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品种)贰(2)个 |
总计:(数量)玖拾(9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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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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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乐市烟草专卖局
(印章)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