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5年
新乐市国税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新乐市国家税务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新乐市国税局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石家庄市国税局和新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落实措施、充实内容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力促进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 一)建立机制,强化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局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抓不松,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与税收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重点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组织体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机构人员。从办公室抽调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与效能考核挂起钩。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民、社会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扎实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仍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转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内容,通过互联网站、报纸、电视、电台、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