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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农林畜牧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01 19:06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本年报包括概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方向三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奠定基础。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加强领导,严格运行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业、畜牧业、林业、农业机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强化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完善制度,分工负责
为推动我局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新闻信息发布制度》、《工作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分工到人,责任明确。
(三)强化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为加强信息公开监管,我局要求各科室、站点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站点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谁出问题谁负责。上载的信息,科室、站室负责人必须把关,做到对不利于农牧业发展的话坚决不说,对网络传播不利于团结、搞破坏的行为,不跟风起火,不将一知半解的东西传到网上,确保我局网络安全,并积极为全市农业发展服务。
(四)信息主动公开,规范网络建设
我局根据《条例》法定公开范围,凡我局出台的工作决策、实施方案、项目工程、工作动态、信息简报等均由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同研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了政务信息及时并完整地公开。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重点侧重农业技术类、法规类信息及全年重点工作动态:其中,概况信息类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总结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我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方向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量偏少,在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概况类信息、行政执法类信息的公开量偏少,财政财务类信息有待挖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今后改进方向
我局将继续保持并更加努力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公布,充分利用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努力实现全局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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