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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27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局板块(网址:http://info.xinle.gov.cn:81/dept.jsp?deptid=137)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乐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8581175。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银喜局长担任,李光副局长、翟文平副局长、宗胜军副局长、刘烨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主任孙江涛,联络员刘世豪。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制定了《新乐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乐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二是认真组织清理了政府信息,并绘制了新乐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有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我局配套了建设了相关信息措施设施系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新乐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新乐市环保局机要保密工作规定》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二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提出落实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推进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调领导重视。要求主要领导要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二是落实重点任务。我局将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当前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三是严格审核程序。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工作,严格审核程序,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健全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内容和程序等,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强环保重点工作信息的主动公开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一是主动公布环保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受理情况、报告书简本和审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公开途径主要在新乐市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环保行政许可类信息158条,其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1条(其中报告书类40条、报告表类50条、登记表类11条)。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6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59条。
(二)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其中,概况类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总结类1条;工作部署类信息2条;公示公告类信息76条;行政许可类10条;行政监管类1条;行政处罚类11条;财政财务类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1件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1件为当面申请公开,已按时办结并按申请人的要求对相关信息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及时。
2.缺乏专职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和创新。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真正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和人员配备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争取调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