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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以提高职能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重点,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举措来抓,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副局长及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时间和程序、保障机制,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1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职责、任务及履行情况;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廉洁规定;执法、执纪、收费、罚款的依据和标准等。
(二)公开形式:在公开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以新乐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民政局子页面为依托,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我市民政工作各类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设立了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使群众可以全面了解民政局最新政策以及办理相关业务流程等。三是将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办理流程、时限等在网站、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民政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申诉和咨询情况
201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从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局门户网站信息量不够大,更新不够及时。
(二)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对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还有大量的信息有待梳理公开。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民政工作动态;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科室信息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制度要求,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确保信息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开展;四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新乐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