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5年
新乐市质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新乐市质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新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了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 述
2015年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按照要求,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认真清理本局内信息,完善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本单位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工作总结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各单位依法提供本局信息,提高本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监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质监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公开政府信息95条,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27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受理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来,按照“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服务新乐经济”的工作方针,通过“送技术、送标准”下乡活动,全力服务企业和消费者。能不收费的,就不收费,绝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设立收费项目的,严格执行物价审批的项目和标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本局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目前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数量、范围、及时性等方面还亟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突出重点,及时公开,同时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