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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150)-新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7
来源:扶贫公示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监督单位。
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新乐市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新乐市礼堂街65号
监督联系电话:0311-88581375 12317
电子邮箱:
xiangcunzhenxingke@163.com
附件1: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1)
附件2: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