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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08 17:50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一、事项名称: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

包含就业登记、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申报等6个事项的办理。

二、受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1.就业登记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就业登记对象人事档案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且为省内各级公共档案管理服务存档人员。

(二)办理情形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以及在我省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四、经办流程

1.线上线下受理

1)新乐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受理

2)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移动端上传申报材料和申报表单,通过线上提交。

2.人社部门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审核相关材料,办理就业登记、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社会保险登记。

3.医保部门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审核相关材料,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4.税务部门登录“河北税务社保外网统一接入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校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申报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办公电话、交通指引和监督电话

办公地址:新乐市政务服务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南环路16号(高速路口西侧)

办公电话:0311-88519226

交通指引:自驾或者乘坐公交至美院城堡公交站

监督电话:0311-88508611

七、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