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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田江华等3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初步审查,田江华等3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现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11-88581524 联系人:郝军朝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