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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项目名称:新乐熙湖A区一期2#3#6#7#住宅楼及2#3#4#之间商业配套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2 19:2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项目名称:新乐熙湖A区一期2#3#6#7#住宅楼及2#3#4#之间商业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星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煜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煜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乐熙湖A区一期2#3#6#7#住宅楼及2#3#4#之间商业配套项目,已于202451日完工交付建设单位。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返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312日至2025412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新乐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1-88598186

办公地址:新乐市礼堂北街

 

 

新乐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