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0〕50号)《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石人社字〔202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招聘2026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城镇“4050”人员、享受最低待遇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认定范围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石人社字〔2021〕38号)。
(二)招聘要求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2.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未进行就业登记;
4.无注册营业执照记录、无企业投资任职(股东、监事、理事等)经历、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5.新乐市户籍或在新乐市长期居住(以居住证为准)。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市设置19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录用。临时公益性岗位类型主要为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 相关待遇
在岗期间,岗位补贴按新乐市最低工资标准(223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根据法定退休年纪,服务期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时携带手机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第三代社保卡、户口本。
城镇“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提供失业金、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佐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7室就业培训股
4.咨询电话:0311-88581258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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