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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14:31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本报告由前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概述:2017年,市综合执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入推进执法系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不断提高执法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政务信息、办事指南、各类动态等共计50条。发布了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工作计划、规划总结、部门规章、政务动态和财政财务等项目。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三型”创建实施方案》、《试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8秋冬季待其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方案》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我局出台的红头文件、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以及将整治活动的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公布至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执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外的申请。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执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镇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需要不断创新。四是政务公开时效性不够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较少,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知晓度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与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立足需求、拓宽渠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加强网站载体建设,积极拓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为城市管理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全面敞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