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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14:28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结合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简化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来,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1名副局长为副组长,3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的报送、筛选、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督导检查等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特别是对保密文件、数据要求高度保密的精神,以有效管控公开信息为切入点,努力建设一支“公开先审批、传送要加密、信息要保密”的干部队伍,切实营造有利于信息公开的政务环境。
(二)规范工作制度
我局制定了审计报告审批、审计数据保密制度;党务、政务及时公开制度;各项优化服务制度建设有关规定;重大问题领导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严格对业务科室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控制,找出风险点和应对措施;建立有效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双向监督制度,以推动部门廉洁勤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公开信息13条,其中:行政执法3条,政务公开3条,财政财务7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往年有所下降,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提高信息发布水平,积极做好信息的发布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增加信息发布的数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