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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14:15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行政审批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新乐市长寿路65号,邮编:050700,电话:0311-88580189,电子邮箱:xlsxzsp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行政审批局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结合行政审批局工作实际,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依法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行政审批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质量
1).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局着力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对于被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们全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
2).抓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我们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发布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1条。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覆盖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格式、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等规范格式及时公开信息。同时,结合实际,在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单位电子触摸屏政府信息查询台积极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政务服务网运用工作。河北政务服务网建设至目前,系统和功能模块建设已基本完成,今年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推动下,行政审批局工作重点是配合牵头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推动“线上办事”。积极打造网上的审批大厅——政务服务网,让申报、预审、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等大部分功能都能在网上直接完成,在省里打通数据通道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跑,要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线下事项转线上办理,以强化督查考核等方式,促使单位部门转变旧观念老习惯,积极应用政务服务网,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程网上办”。逐步实现个人事项和企业事项一窗受理、一证办理、一次办结,争取有更多的事项可以“零上门”办理。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免费公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行政审批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推进了政务公开,但还存在明显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改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改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对涉及平台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二是保障人员的稳定,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逐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新乐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