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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14:29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
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推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布设定依据、标准、办理指南、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3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件,总平面图批前公示通告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件,《新乐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件,《新乐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成果公示1件,《新乐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成果公示1件,2017年度财政预算、2016年度财政决算2件,《新乐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服务指南》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免费公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推进了政务公开,但还存在明显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改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对涉及平台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二是保障人员的稳定,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逐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新乐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