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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7:28 来源: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新乐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及时主动,确保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公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新乐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建议答复、政协新乐市次会议提案答复行政处罚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公告公示等内容30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新乐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出现相关投诉和诉讼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新乐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常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前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仍需加强,个别信息更新存在延迟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政策法规、执法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公开,切实增强群众的了解。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定期督促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对延迟公开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