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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6:04 来源: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乐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议,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党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全面公开、立体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13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3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5

0

8

6

0

0

1

7

2

0

1

0

3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不足。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互动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内容。

2、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3、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增加互动环节,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