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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08-07-02 09:45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局本身工作要点,积极稳妥的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现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局本身工作要点,积极稳妥的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现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按照中央及省市统一安排,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把党员先进性体现在振奋精神、加快经济发展上。通过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普遍感到责任重了,压力大了,紧迫感强了,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我局自开展先教活动以来,在市委、市先教办公室和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经过全体党员共同努力,基本达到了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向市委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规范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行政执法新形象。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劳动人事各项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工作做到了讲规矩、按程序、守纪律,执法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树立了劳动人事工作者的新形象。我局认真执行《劳动法》,建设劳动行政执法形象工程,抓好劳动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劳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我局所有的劳动行政执法人员均要求参加省、市各级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经过正规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劳动仲裁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我们还建立了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制度。我们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反复学习《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章,我们还组织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使行政执法人员不但熟悉《劳动法》,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今年是劳动法贯彻实施十周年,我们专门对《劳动法》进行了宣传,并组织人员对部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遵守劳动时间情况、解决工资拖欠和按时发放工资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通过检查宣传工作,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今后我们还要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时间超规定、拖欠工资、职工社会保险覆盖不到位等现象进行检查和纠正。
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所定的任务目标。
(一)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投入使用。
市政府十八项重点项目之一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原劳动大厦)工程占地12.5亩,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八层框架结构,在今年五月主体顺利竣工,并于六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的建成将为全市的人才、劳动力提供设施完备、各项服务功能齐全的交流洽谈场所。
(二)以人才为本,服务经济,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按照市委(2005)9号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贯彻实现“人才强市”的战略目标:
一是坚持引才引智并举的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引才引智活动。今年组织我市知名企事业单位参加省会春季人才交流会和东北亚(环渤海)人才交流洽谈会,通过各种途径,共引进人才130名。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事代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接纳代理单位8家。今年新增保险医院、市二院、市六院、伏羲中学4家,共代理人员120人。
三是努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市共接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122人,其中本科生34人,大专生57人,中专生31人。现有69名毕业生通过“聘用制”在医院等单位实现就业,其他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正在洽谈当中。
四是按照省、市人事部门的具体要求,及时召开了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出台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新乐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其中第一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底全部完成聘用制改革。
五是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和要求,评审通过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438人,初级职称393人。
(三)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
一是完成了2004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工作。全市参加考核共7800人,其中国家公务员549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88人,机关工勤人员63人。评定出优秀人员775人,称职(合格)6911人,不称职(不合格)4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13人,不定等次97人。向石家庄推荐二等功人员9人,评出三等功人员71名,嘉奖人员695名。
二是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对我市国家公务员进行了核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家公务员统计数据库,并根据我市公务员缺编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提交了关于补充我市公务员队伍的建议。
(四)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企业军转干部问题是今年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三拖欠”及养老、医疗保险和加发养老补贴问题,积极开展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对重点人员定期访问、特事特办。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531449.9元,先后为16人解决了拖欠工资333232元;为17人解决养老保险费143998元;为7人解决医药费42122.91元。该市还拨款13151.2元,为17人解决了医疗保险费问题,从而使我市的军转干部思想稳定,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案件,维护了我市社会的稳定。
(五)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1、为使再就业政策体现民意、符合市情、突出特色,我们多次对下岗失业人员及其技能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了新的工作机制,做到就业增长点在哪里,政策就支持到哪里,就业服务就跟到哪里,工作网络就延伸到哪里。共为124人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全市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63个,各项再就业政策得到积极认真的贯彻落实。
2、统筹城乡就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产业化。
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确定了“扩大京津等周边大城市、沿海发达地区的输出渠道和规模,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和境外就业领域,着力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提高新乐市劳务输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工作思路,截止目前,我市劳务输出工作实现了思路创新、工作创新,全市新增劳务输出7610人,其中向日本陵南町输送研修生1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630人次。
3、突出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把职业培训提高到加快新型工业发展的高度,纳入促进就业的大局中,职业培训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势头。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和技能状况,分期分批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免费培训,新开辟木工、瓦工、架子工、混凝土工、农机操作维护技术等专业;为我市135名新成长劳动力进行了就业前培训,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367人,为赤支卫生院、童心小学等非国有企业61名员工进行了劳动就业培训。大力开展“阳光培训”,共培训农村劳动力4187人,其中技能性培训151人,引导性培训4036人。
为了解决因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少、信息渠道闭塞、文化水平不高而在就业方面存在的困难的问题,我们专门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障部申请建立“星火职业技能远程培训站”。目前,此项目已获批准,在河北省也只有两家,培训站的建立将为我市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前的职业技能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落实两个“确保”,不断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
我们始终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一项为广大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依靠法制监督、行政制约、制度规范、宣传引导等综合措施,强力推进扩面。今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新增1547人,其中,私营企业132人,个体工商户439人,新增续保97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09%;工伤保险扩面2821人。医疗保险参保新增 1788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178人。在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参保人数保持上升势头,企业养老保险筹集3430万元,失业保险收缴160万元,医疗保险收入997万元,工伤保险费收缴48万元。
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为了“金保”工程信息联网对数据准确性的要求,为了对企业档案加强管理、对断保职工续保及职工退休搞好服务,我们专门组织保险福利科、社保局、就业局相关人员联合办公,解决职工在社会保险、退休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共核定工龄2950人,其中个体2500人,企业450人,补充档案41人;办理特岗确认31人,企业病退10人,事业单位退休82人,事业单位病退18人;为因档案问题难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办理续缴手续,共补缴养老保险1500万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七)、强化执法监察,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收到显著成效
1、多种形式开展监察执法活动,各种侵权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68家,补签劳动合同2672份,补办就业证件243份,建立职工档案3768份,追讨工资54.6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47.8万元。一是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共审查用人单位680多户,涉及劳动者34240人,审查合格单位348家,整改13家。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重点围绕欠缴社会保险费、无故拖欠工资、不遵守劳动合同、非法职介等侵权行为,加大监察力度,并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筑业用工、社会保险稽核执行情况等五个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了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力度,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责令限期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责令制定清欠计划分期补发,对逾期拒不支付的和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进行用工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加大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了举报、立案、整改、处罚等工作程序,共受理群众举报62件,立案处理49件,结案45件。
2、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劳动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和争议得到及时化解。立案受理劳动争议34起,结案30件,鉴证劳动合同1600余份。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60人次,都得到妥善处理,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3、认真落实企业工资政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运作,提高质量,完善审查程序,搞好政策咨询和督导服务,积极构建市场化的工资决定机制,
4、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全市普遍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5%。
(八)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
当前的劳动保障工作,正面临着诸多转变,其中包括从只管国有企业职工,转变为负责全体劳动者的劳动保障事务;从只管正规方式的就业,转变为包括各种灵活就业方式的大就业;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依托企业的组织管理,转变为依托街道和乡镇进行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其承上启下的服务职能,主动承担起所辖区域的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劳动保障政策宣传等等工作的责任,建立起有效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四、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得到大力加强
1、坚持换位思考,想民、爱民、为民的正气正在形成。
我们组织干部职工根据各自的服务对象进行换位思考,感受服务对象的心态、想法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尽可能让群众满意;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在处理人际关系和工作协调关系上换位思考,加深理解、增进友谊、爱护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形成了协商共事的良好局面。在换位思考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职责能力和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2、规范从政行为,机关作风建设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效地解决了部分职工中存在的协商共事差、全局观念差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为做好全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做到职工有行为规范、工作有制度规范、运转有程序规范。实现了机关管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
3、坚持标本兼治,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齐抓共管、保证成效的新局面。制定下发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廉政准则》和《行风建设工作标准》,规范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加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力度,重点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杜绝了权力腐败现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特点,再就业工作的难度明显增大,各项再就业政策的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任务艰巨,确保发放的形势严峻,医疗保险上遇到了优势企业不愿参保、困难企业无力参保的问题,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任务繁重。三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短缺,成为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维权任务日益繁重,不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政策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细致的原因。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研究和探索,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