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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司法局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4-12-28 15:46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为有效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新乐市司法局坚持公正司法,不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力度,细化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控、帮扶等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一、审前调查把准入。案件判决前,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前科、认罪态度、家庭成员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犯罪性质、危害程度、被害人的态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家庭成员是否具备社会监管条件等情况展开细致的走访调查,经过综合分析后提出量刑建议。今年以来,共办理审前调查案件107件,法院采信率100%。
二、分级管理强管控。按照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结合现实表现,将其分别纳入“严管、普管、宽管”三级动态管理,与重点人员逐人见面,建立排查台帐,并根据矫正成效及时调整矫正对象的管理级别。
三、工作衔接无缝隙。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严格实行无缝衔接制度,安排专人专车到法庭、监狱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当面接收,从源头上杜绝见档不见人现象。对脱管及下落不明的社区服刑人员,会同公安部门积极查找,消除安全隐患。
四、科技跟踪防失控。进一步完善了GPS定位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等高科技监控手段,24小时轮流值守监控管理平台,并不定时随机抽查定位手机,确保社会服刑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的行动轨迹,时刻处于“电子围墙”的监管范围内。
五、集中培训明规定。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一次法制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走访调查、一次现身说法、一次积极分子评选、一次心理教育。共组织200余名社会服刑人员参加了集中法制培训和公益劳动,今年8月份开始,分期分批组织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到石家庄市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参加法制轮训,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确保不再重蹈覆辙。
六、正面引导重奖惩。坚持以正面引导、正面教育为主,树立遵纪守法、积极改造、群众反映较好的正面典型16人并通报鼓励。对顽固不改、不服管教的人员加大惩治力度,该警告的警告,该收监的收监,确保重新犯罪率零控制。
七、真情帮扶人性化。在重视社区服刑重点人员的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依托国家再就业工程,建立培训基地1个、安置基地3个,积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农业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培训安置人员79名,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自强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