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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供销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12-07 10:56 来源:市供销社 【字体: 打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我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负责本级合作经济发展和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农资、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六)指导和推动全市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推动合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程和城乡社会化服务全方位拓展,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

(七)指导全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

(八)负责供销社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乐市供销社位于政府大院后西配楼4楼,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计科、人事科、业务科、基层科。

联系电话:0311-88581115

办公时间: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单位负责人:牛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