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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2 17:59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打印
 

一、主要职责

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石家庄市委、新乐市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新乐、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研究拟订数字新乐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全市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新乐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协助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五)负责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服务、文教体卫、社会事务、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林畜水、经贸商务、城市管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七)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行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

(九)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十)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十一)负责市直部门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审图、配合联合验收等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行政审批信息资料的保管、整理、统计、编目和定期检查工作。

(十三)与市政府办公室在互联网建设与管理职责方面的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新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

(四)数据发展和规划股。

(五)数据资源管理股。

(六)现场勘验股。

(七)商事登记股。

(八)城建交通股。

(九)投资项目和环境保护股。

(十)社会事务农林水务股。

(十一)市场服务股。

(十二)综合受理股。

(十三)所属事业单位: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乐市南环路16

联系电话:0311-85190090

邮编:050700

办公时间:61日至8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91日至531日上午8:03-12:00,下午13:30-17:30

负责人:牛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