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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农林畜牧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编制。本年报包括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奠定基础。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重点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脱贫攻坚政策信息,定期发布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及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其中,规划总结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其他类信息2条。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我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多,在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概况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的公开量偏少;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应做到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
(二)今后改进方向
我局将继续保持并更加努力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公布,充分利用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努力实现全局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