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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财政部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建立政务公开的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成立了由局长甄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局长吕清耀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分工负责,强化监督,协调配合,保证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按照财政职能分类将预决算公开安排到预算和国库负责,组织部署单位和部门公开单位的预决算;将降费和收费罚没安排到综合科负责,要求对降费和收费等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初步建立起财政政务公开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主动在预算决算公开、政策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139条、电子屏等其他方式公开80条。
(一)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络、新媒体等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等,2018年4月20日在行政大厅和财政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开,今年,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取消涉及我市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六项:排污费、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更改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降低)、老年大学学费标准、降低“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调整)。现已对每项取消的事项在行政大厅电子屏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有效避免了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发生,减轻了企业制度性成本。实行市级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清单制度,2018年4月20日在行政大厅和财政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开。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安排部署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包括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等情况,现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实行了政府网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报告公开内容,2018年,财政部门对2018年预算安排按照功能项级科目分类,进一步细化各项内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公开项目达十二大类,现2018年预算报告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进行公开,2018年收支完成情况,公开内容尽量细化和全面化;对涉及农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我们实行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细化标准、亩数、补贴金额等内容,接受农民的监督,公示实行几年来,种粮农民反应较好,没有出现上访等现象;我们利用政府平台,设立“ 扶贫资金政策公开专栏”,将财政扶贫资金全部按规定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单位或公民个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一)2018年,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抓落实的力度不强。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经费保障不足、工作人员偏少,难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二)下一步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公开内容,扎实有序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我们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扶贫资金及时进行网上公开运行,并将在市政府办的领导下,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乐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