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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新乐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轨道。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对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我局工作重点和群众所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已在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教育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汇总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主体、依据、内容方式等。对人大建议政协议案的办理结果复文进行公开。对行政执法相关内容进行了公示。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公开,公开了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主动做好了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对本部门制订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与公开情况:
(一)通过新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乐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等方式公开发布信息。
截至2018年12月3日,2018年度我局通过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2条,全部为网上公开。其中,发布政策法规14条,规划总结2条,工作动态52条,行政执法类20条,财政财务类1条,统计信息2条,其他类1条。
(二)通过新乐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新乐教育发布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96条。
(三)通过报刊、电视、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59条。
(四)通过发放文件资料、办事须知、办事指南、服务手册、便民卡片、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62条。
(五)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橱窗,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开信息65条。
(六)通过来人来电公开信息49条。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大多以电话或来人咨询等形式予以答复解决。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我局信息中心负责教育信息舆情收集整理工作,遇有负面和虚假信息报道,及时在电视台、网络等主要媒体进行澄清辟谣,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主动、及时利用网络、电子屏等手段公布招生、考试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政策要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谅解。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政务公开平台工作,大厅电子屏及时发布最新活动安排,并及时在政务信息网公开发布政务信息。
七、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谋划下一阶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新乐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采集信息、整理信息、发布信息水平。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主动适应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拓宽公开渠道及形式,尽量以更直观更易于查阅的形式呈现在老百姓面前。
(四)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新乐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