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
杨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乐至定州107国道道路段两侧安装路灯、规范国道隔离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上述建议相当赞同。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与上级对接,及时了解该路段的权属情况,努力争取解决该路段安装路灯问题。由于此条道路为国道,我局公路管理站只是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做好107国道的养护和保洁工作。安装路灯事项并不在其职权范围内,无法有效推进及实施安装。新乐107国道东环路段、203省道京港澳高速连接线、203省道北环路段和内营路口至行唐路段路灯系住建局路灯管理所安装。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