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谷翠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村村通公路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村道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建设。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补助政策,补助范围主要面对村落之间和村落通附近干线的连村路,你提的大赵村通往吴家庄道路、大赵村通往同义庄村道路均为村道,如有申报补助资金意愿可由大赵村村委会和彭家庄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申请,新乐市交通运输局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并对路线GPS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报至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按照本年度资金安排编制建设计划,补助资金外的配套资金需要项目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自行解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