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3号建议的答复
葛艳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小街小巷照明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经全面排查,我市城区范围内路灯杆均为钢杆,不存在水泥杆。同时,我局将加强对城区范围内街道改造过程中路灯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建路灯全部符合“钢杆、地缆、LED 照明器”要求。目前主要存在问题为荟文路、车南斜街、玉皇路、新兴路等小街小巷不同程度存在架空线缆等问题,计划通过线缆入地等方式,三年内逐步消除架空线缆,提升街道风貌。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安排专门的维护人员,制定详细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路线和内容。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复。对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灯具或部件,及时进行更换,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