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新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陈小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无繁路邯邰镇大流村路段雨天积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汛期积水给您通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我局每逢下雨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及车辆第一时间抽排此路段路面积水。
新乐无繁路是由上级部门依据规范设计建设,无繁路邯邰镇大流村路段雨天积水问题已向上级部门反映,石家庄设计院已进行实地勘察,目前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