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部门规范性文件《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2023】-1。
二、实施情况
《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2023年1月6日公布实施,并在政府网站公开,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已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开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招标信息38项,监督工程招标38项。同时,向建设单位及各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从未收到社会各方面对所制定的《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的反对意见,社会各界对《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满意度较高。《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为遏制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各种不规范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该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建筑企业长期发展,缓解了企业之间可能触发的社会矛盾,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体现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原则。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从总体上看,《新乐市“双盲”评标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制定程序合法,社会各方面普遍接受,实施效果很好,实现了预期目的。根据实行情况,建议继续实施。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